实时热点!美团Q1营收733亿元 同比增长25% 核心本地商业稳健发展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5:30:52 528 0条评论

美团Q1营收733亿元 同比增长25% 核心本地商业稳健发展

北京,2024年6月17日 - 美团今日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,显示公司各项业务继续取得稳健增长,营收733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25%。

核心本地商业稳健发展

财报显示,美团实施组织架构调整后,核心本地商业实现稳步发展,该业务分部营收546亿元,同比增长27%。其中,外卖业务继续保持高质量增长,年活跃用户增至近5亿,中高频用户的交易频次同比进一步提升。在此带动下,本季度平台即时配送订单数同比增长28%至54.6亿笔。

“万物到家”趋势明显 美团闪购高速发展

“万物到家”正成为新的大众消费趋势,美团闪购保持高速发展势头,越来越多餐饮外卖用户转化为美团闪购用户。一季度,美团闪购日均订单量达840万,年活跃用户数和交易频次均同比实现强劲增长。

到店酒旅业务逆势增长

受春节假期消费旺季影响,美团到店酒旅业务逆势增长,一季度GTV同比增长超60%,年度交易用户数同比增长超37%。

新业务持续改善

新业务方面,商品零售业务效率持续改善,季度经营亏损28亿元,同比环比均大幅收窄。

美团CEO王兴表示:“今年以来,本地消费市场持续稳定恢复,我们的各项业务也因此取得了稳健发展。作为行业增长的受益者,美团将继续坚定履行‘帮大家吃得更好,生活更好’的使命,积极引领商品零售和服务零售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,相信未来各业务之间将产生更多的协同效应,持续为所有行业参与方创造更大价值。”

分析人士认为,美团Q1财报展现出强劲增长势头,核心本地商业稳健发展,新业务持续改善,展现出美团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和韧性。随着经济持续回暖和消费复苏,美团未来发展值得期待。

容大合众IPO之路坎坷:股权转让价差大、分红引疑遭证监会问询

北京 - 原本计划在A股上市的容大合众,近日转战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,却在审核过程中遭遇了证监会的问询。问询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股权转让价差大以及分红政策的合理性。

股权转让价差引质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控股股东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简称“宁波容大智云”)在2021年7月以每股人民币5.1元的价格向其关联方宁波容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简称“宁波容大信息”)转让了2.9亿股股份,总价款为14.89亿元。而仅仅一年后,宁波容大信息就以每股人民币17.1元的价格向另一关联方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转让了同一批股份,总价款为49.17亿元。

**这笔交易导致宁波容大智云在短短一年内获得了巨额利润,也引发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宁波容大信息在转让股份时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?
  • 宁波容大智云在短期内转让股份的目的和动因是什么?是否存在操纵市场的情形?
  • 公司是否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关联交易审议

分红政策合理性存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927.6万元、3744.7万元和2760.3万元,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.8元、1.0元和0.8元。

**然而,这一分红政策却遭到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公司确定的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利润分配政策
  • 公司在利润留存方面有何考虑?
  • 公司是否存在将利润转移至境外的情形?

此外,证监会还就容大合众的研发投入、应收账款、存货等问题进行了问询。

**容大合众能否顺利港股IPO,目前仍存疑云。**市场人士普遍认为,公司需要对证监会的问询函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复,才能打消投资者的疑虑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股权转让价差方面,招股书并未披露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的具体用途。这可能意味着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是为了套现,而非用于公司发展。
  • 分红政策方面,容大合众的现金分红比例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28.1%、26.7%和28.7%。相比之下,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0%。这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利润留存比例偏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6.1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.2%。其中,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.2亿元,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19.7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坏账风险较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存货余额也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5.3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.1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存货周转率较低资金占用较大

这些问题都可能对容大合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,也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发展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9 05:30:52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6小时新闻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